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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东北制药厂POPs污染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社会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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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制药厂POPs污染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社会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东北制药厂POPs污染场地位于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原东北制药厂北厂区生产区内),本次主要针对该厂区11.4m2POPs污染场地进行修复。根据《东药POPs场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二路北厂区生产区)修复方案》,将采用直接回填、原地固化稳定化技术、化学氧化技术、热脱附技术对污染土壤进行处置。其中,超过居住用地清挖目标但是低于工业用地标准(DDTs除外)的土壤直接运至东药新厂区进行回填;重金属单一污染土壤,在污染场地内进行原地固化稳定化处理,检验合格后运送至老虎冲垃圾生活填埋场作为覆土; PAHsDDTsTPHs污染土壤,且按照35%降解率可达到修复目标,采用化学氧化法进行处理,检验合格后,在东药新厂区回填使用;有机污染土壤或复合污染土壤,进行热脱附处理,检验合格后,在东药新厂区作为残土排放。预计处置土壤量97500m3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在核实工程资料,确定项目污染源基础上,结合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结合国家环保政策法规、公众意见和环境影响分析结果,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给出项目的可行性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书信、电话、传真、发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征求意见联系方式

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5

联系人:周工  电话: 024-2451212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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