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环评业务脱钩改制企业
2025/02/06
盘锦润通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再生石墨电极制造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盘锦润通石墨制品有限公司再生石墨电极制造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本项目为再生石墨电极制造项目,盘锦润通石墨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500万元人民币新建再生石墨电极制造项目,总建筑面积7593.42平方米,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原料库房、焙烧车间和门卫。预计年生产再生石墨电极2.2万吨(一期1万吨/年,二期1.2万吨/年)。
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施工期生活污水;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焙烧窑废气、沥青锅、搅拌和油压产生的废气、粉粹产生的粉尘和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焙烧窑废气为烟尘、沥青烟、SO2、NO2、BaP,采用喷淋+电捕焦油器进行治理,净化后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 沥青锅、搅拌和油压产生沥青烟和BaP通过高压静电捕集设备治理后由焙烧窑排气筒排放。粉碎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产生的烟气通过焙烧窑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水主要为喷淋冷却水及生活污水,喷淋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量排污直接用于厂区地面洒水,不外排。固废包括加工碎屑、不合格品、废耐火材料、生活垃圾、焦油、废机油等,加工碎屑、不合格品再次利用,非耐火材料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噪声主要为风机、破碎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经过防护措施,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明显,项目的建设从环保方面来看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盘锦润通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总 评价单位联系人:黄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942761808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1388928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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